第一部分 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和保障学院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我院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院的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各部门切实履行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统一领导,快速反应。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事件的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四)分级负责,系统联动。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院长是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五)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机制管理,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按照“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可疏不可堵”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六)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强化学院突发事件的信息畅通渠道,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和预防演练等工作,全面提高学院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
第二部分 范围和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分级分类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学院内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
(一)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二)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结合本地实际,学院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稳定类突发事件。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课、罢餐、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结社活动、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由高至低分为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件(I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以及视情况需要作为I级对待的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聚集事件失控,网络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成为校园网热点问题,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以及视情况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4)一般事件(Ⅳ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
2.安全事故类突发事件。包括学院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供电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威胁到学院或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校外人员武装围攻学院事件、封校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影响学院安全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由高至低分为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件(I级):学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2)重大事件(Ⅱ级):学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3)较大事件(Ⅲ级):对学院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4)一般事件(Ⅳ级):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院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院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院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院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院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院传染病疫情,师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由高至低分为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①学院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②学院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种等丢失;③发生在学院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①学院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5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3例及以上死亡病例;②学院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③学院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④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⑤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区以外的学院;⑥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⑦因学院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30人以上,或者死亡3人以上;⑧发生在学院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①学院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②学院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③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区(市)域内的学院,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④在学院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⑤发生在学院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⑥因学院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1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3人以下;⑦发生在学院的,经州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①学院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②学院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③因学院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④发生在学院的,经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⑤鉴于学院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⑥学院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院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学院应在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水灾、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由高到低分为三个等级。
(1)I级事件:是指学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Ⅱ级事件:是指对学院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3)Ⅲ级事件:是指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院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5.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各级教育网、教育内网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院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
(1)I级事件:长时间的全局性重大事件。即校园网络、各级教育网、教育内网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8小时。
(2)Ⅱ级事件:较长时间的全局性事件。即校园网络、各级教育网、教育内网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2小时,小于8小时。
(3)Ⅲ级事件:全局性事件。即校园网络、各级教育网、教育内网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30分钟,小于2小时。
(4)Ⅳ级事件:短时全局性事件。即校园网络、各级教育网、教育内网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小于30分钟。
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由学院组织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根据事件危害程度,分为三个等级。
(1)I级事件:①试卷保密室发生试卷、试题被盗、被抢;②在考点发生试卷、试题被抢,并造成扩散;③运送试卷、试题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试卷、试题暴露;④在一个考点内发生10人以上群体性舞弊;⑤在考试场所发生火灾、中毒、爆炸等事故,造成试卷、试题被毁;造成人员死亡;造成5人以上受重伤或深度中毒;⑥特殊情况需要划为I级突发性事件的。
(2)Ⅱ级事件:①在考点发生试卷、试题被抢,未造成扩散;②运送试卷、试题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试卷、试题包装破损,但未暴露;③在一个考点内发生4人以上,10人以下群体性舞弊;④在考试场所发生火灾、中毒、爆炸等事故,造成试卷、试题轻度破损;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受伤或中毒;⑤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Ⅱ级突发性事件的。
(3)Ⅲ级事件:①有一个考点发生试卷、试题被抢,未造成扩散;②运送试卷、试题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试卷、试题包装无破损;③在学院所在市内发生针对国家教育考试而举行的非法集会、示威游行、集体上访等;④在一个考场内发生2人以上4人以下群体性舞弊;⑤在考试场所发生火灾、中毒、爆炸等事故,无人员伤亡、无试卷和试题破损等;⑥在市内发生传染性疾病,以及考试工作场所发生食品、饮水、空气、物品、场所污染或疑似污染等;⑦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Ⅲ级突发性事件的。
7.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第三部分 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学院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维稳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二、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涉及全校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防控机制,对全校应对突发事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培训。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关系全校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发布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指令。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决定必要时成立处理工作组或调查组,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敦促或开展调查工作等事项;决定信息报送上级和相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求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决定对外365官方游戏|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方式等,并报送相关部门统一发布;督查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
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总务处负责人任主任,综合办负责人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承担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在处理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各类突发事件的指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是: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负责应急管理各有关机构、部门的综合协调,负责与校外有关机构联络;负责上传下达和校内外信息传递,收集、整理动态信息并及时汇总,提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对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向领导提出对策建议;协助领导小组做好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的有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调动应急力量;指导应急宣传教育、应急演练、队伍培训等应急体系建设;组织修订《365官方游戏|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推动应急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四、为有效、迅速应对校内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组。接到突发事件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听候现场指挥部调动。
(一)信息联络与宣传组
工作组设在综合办,组长由综合办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人力资源处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是:广泛收集校内外、国内外有关安全和稳定的信息,对一些有预警性和背景性的信息及时整理形成报告上报院领导,供领导决策参考;负责校内指挥命令上传和下达;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包括校园网、广播电台、校报、橱窗、布告栏等)积极开展正面宣传活动;负责敏感时期校内媒体的监控工作;负责与校外媒体联系,统一对外媒体接待及宣传口径;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沟通信息或请求援助。
(二)教育疏导组
工作组设在学工处,组长由学工处负责人担任,其他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一支政治上过硬、思想上合格的学生工作干部、辅导员和学生干部队伍;及时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引发事端的原因,掌握深层次、预警性信息;事件发生时,及时有效地做好师生员工的教育和疏导工作;协助信息联络与宣传组做好突发事件期间的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三)治安保卫组
工作组设在总务处,组长由总务处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是:突发事件的现场控制,人员疏散,校内交通管制;落实重点要害部位安全措施;维护学院治安秩序,防止各类破坏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调查事故。
(四)后勤保障组
工作组设在总务处,组长由总务处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是:提供车辆、电力、通讯、食宿等有关条件,维护学院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建立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保障突发事件时期的后勤供给。
(五)医疗救治组
工作组设在总务处,组长由总务处负责人担任。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医疗救治工作;做好传染病人的疫情报告、隔离消毒等相关工作;负责与校外医疗机构的联系。
六、学院工作人员凡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警报及处置通知,必须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无条件地快速到达指定地点,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七、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工作组成员的手机、电话必须保证畅通,办公室专人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八、涉及多个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学院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处置。无应急处置工作组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学院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负责部门。
九、各个类别的应急工作组要结合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第四部分 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
(一)要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及责任人,并限期整改;加强各类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评估及日常管理,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定期检查、监控,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重大隐患和一些影响大、师生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立即研究采取治本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必要时,要立即向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地方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做好防范、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
(二)要按照“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配合职能部门落实对重点人头和重点部位的控制措施,注意发现、收集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稳定的信息,及时报告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有效预防突发事件。
二、预警
(一)确定预警级别。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要依托有关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组织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级别;或根据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执行,按照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其预警级别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
(二)发布预警信息。根据分析评估的结果,或有关主管部门发布预警信息的要求,按有关规定立即以适宜的方式发布预警信息,同时向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和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通信、手机、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等或组织人员逐个通知等方式进行。
(三)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类分级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2.及时按有关规定发布与师生员工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以及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3.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4.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和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5.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6.报请地方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校舍、教学设备以及交通、通信、网络、水电热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7.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或波及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8.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活动,防止发生次生、衍生危害。
9.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四)解除预警警报。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第五部分 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一)信息报送原则
1.快速:最先发现突发事件的单位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学院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构报告。发生I级突发事件,可直接向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报告,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向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根据事态的进展,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分别是总务处负责人电话、综合办负责人电话。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误报、漏报、瞒报。
(二)信息报送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和相关指挥部,通知各职能工作组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地保持密切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对重大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领导小组意见,及时上报省教育厅、保山市政府、公安机关等。
(三)信息报告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规模、影响范围、信息来源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的反应;
5.事态现状、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二、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力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同时迅速向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三、应急准备
(一)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应急反应机制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人员培训,定期开展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实践技能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
(二)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四、应急预案启动和应急响应
(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I级)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地方党委政府、公安部门和相关部门。
(二)重大事件(II级)应急响应
重大事件(II级)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地方党委政府、地方公安部门和相关部门。
(三)较大事件(III级)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III级)发生后,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并请示领导小组是否启动本预案,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地方公安部门和相关部门。
五、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快速响应、指挥有力、措施果断,各职能工作组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快速、准确、高效的工作机制。
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要立即进入运转状态,各职能工作组立即到位,并保持通讯联络顺畅、快捷,按事件的性质、规模、范围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紧急情况需外部协助的立即向有关部门电话求助(火灾“119”、人员伤亡“120”、重大案件“110”)。必要时可预先通知校内网络、广播、电视等传媒做好播报准备。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与上级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六、信息发布
(一)在处置突发事件时,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政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牢固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控制的主动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相应的后续发布工作,正确引导校园和校园舆论。
(二)有关事件详情和应急处置措施等相关权威信息,要根据突发事件涉及或波及的范围和影响程度等情况,通过有关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手机短信、校园网等发布。
(三)信息发布的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授权发布、提供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其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六部分 事后恢复
一、善后处置
对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要根据遭受的损失和应急处置、救援工作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的资金、物资等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必要时组织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根据善后处置的需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对于社会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教育考试安全事件,要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措施,依法追究并查处相关责任人,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同时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对突发事件中出现的违反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二、调查评估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特点,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度改进措施,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按隶属关系及时向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报告。
三、恢复重建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应急处置过后,应当尽快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需要地方党委政府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支持的,及时提出尽快协助修复被损的校舍、教学设施以及交通、通信、网络、水电热气等公共设施的请求。
第七部分 应急保障
一、宣传教育
通过课堂教学、培训、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安全展览、板报专栏、网络、电视、广播等生动活泼的形式与途径,广泛宣传应急救助和处置的知识和技能、各类安全防护与应急避险常识,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指导。
二、应急演练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可以预见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和师生员工,对相关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演练。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逃生避险和应急反应能力,以及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特别是每学期要至少组织一次针对火灾或地震等灾害事故的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三、队伍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要建立健全应急预备队保障制度,为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应急预备队要适时组织联合培训、演练,提高协同应急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动员广大师生员工以及学生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形成群防群治体系。
四、财力保障
应将突发事件应急经费列入学院统一财政预算,并保证应急资金充足,保障日常宣传、培训、演练、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工作。财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与评估,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院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提供捐赠和援助。
五、物资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处置突发事件救援设施的物资储备,完善储备保障制度,保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六、信息保障
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第八部分 附 则
一、本预案由学院制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修订,由总务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二、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